文/宋瑞文(加州能源特約撰述)
有如川普試圖利用關稅改變全球製造業的區位,有日本地方政府利用再生能源稅賦,促使再生能源案場設在較不影響環境的地帶,在環境與能源建設之間取得平衡。
*圖說:2023年9月,在經歷風電選址爭議後,青森縣將研議再生能源稅及禁止區域。圖片經翻譯軟體處理。(來源:ABA青森朝日放送)
據日本各大媒體報導,2025年3月,青森縣議會通過議案「自然地域與再生能源共生條例」(以下簡稱為共生條例)、「自然地域與再生能源共生稅條例」(以下簡稱為再生稅條例)
共生條例的內容,大分為兩部分,一是區域劃分,二是形成共識的程序。前者在青森縣內的土地劃分出:
*圖說:青森縣再生能源分區地圖,紅色部分是保護地域,黃色部分是保全地域,白色是調整地域。(來源:青森縣共生條例)
一、不可設置再生能源的「保護地域」,指的是自然環境、景觀、歷史文化等狀態良好,為了傳承下去,需要「特別」保護的地域。
對照青森縣全縣地圖,被劃分為保護地域的地方,約在1-2成左右。換句話說,被禁止設置再生能源的地方很有限。
二、一定條件下才有可能設置再生能源的「保全地域」,指的是自然環境、景觀、歷史文化等狀態良好,為了傳承下去,需要保護的地域。在三種被劃分的地域之中,保全地域的面積最多。
*圖說:青森縣共生條例對於保護地域、保全地域、調整地域,與共生地域的定義。(來源:青森縣共生條例)
三、在「保護地域」、「保全地域」這兩種區域之外的「調整地域」,佔全縣面積不小。
調整區域與保全地域之內可以設置再生能源的地方,稱為「共生區域」,指的是追求和自然環境與地域共生,受到縣長(知事)的認可,促進再生能源設置的區域。設置在共生區域的再生能源案場,免除再生能源稅賦。
再生稅用意不在收錢
據SOLAR JOURNAL報導,若要在共生區域之外設置再生能源,會課加高稅賦,以100MW的風力發電為例,一年稅賦要2億日圓左右,是商業運作上不可能負擔的程度。顯然,青森縣制定的再生稅條例,用意僅僅是逼迫再生能源案場選擇適當的地點,而非為了增加縣府財源。
在都道府縣的層級,青森縣是日本第一個結合再生能源賦稅與地域劃分的地方政府。若是單純的再生能源賦稅,則是繼2024年4月宮城縣之後,日本第2個如此做的地方政府。據報導,山形縣等多個同等級的地方政府,都在準備給再生能源課稅。
除了共生區域,青森縣再生稅條例還有一個促使再生能源發展的區位—建築物的屋頂與外壁,設置在這些地方的再生能源(太陽能),一樣免除再生稅。
在環評方面,共生條例提高了非共生區域的居民參與程度。以往只有環評時居民有機會和開發單位形成共識。
而在共生條例實施後,「非」共生區域的再生能源開發,在環評之前與之後,都有額外的在地意見交流機會。
*圖說:共生條例追加的環評程序。中間方塊是現有的環評機制,若是在非共生地域設置再生能源,會在前後追加環評程序,內容包括與居民尋求共識,地方與縣府的認可等。圖片經翻譯軟體處理。(來源:青森縣共生條例)
在環評之前,開發單位要對居民召開意見交換會,而後,市町村長提出對開發事業的意見,縣府再依據市町村長的意見,整理出對事業計畫的意見給開發單位。
在環評之後,開發單位要對居民召開意見交換會,而後市町村長提出對開發事業的意見,縣府再依據市町村長的意見,判斷是否認可,若縣長(知事)認可,通知業者後,開始事業計畫。
上述這些比過去多的居民交流機會與縣府認可等程序,在共生區域可以省略。換句話說,除了稅賦,青森縣也透過拉高環評門檻,促使再生能源往適合的區域設置。
制定共生條例的契機
除了共生條例本身,青森縣制定共生條例的契機,也值得台灣參考。就像台灣也有的再生能源選址爭議一般,青森縣之所以如此,肇因於位在著名風景名勝的再生能源案場。
2021年9月,能源公司Eurus打算在青森縣青森市南側的八甲田山系,建設150座風電,亦即「陸奧風力發電事業」。
*圖說:八甲田山的景色。(來源:守護八甲田)
八甲田山是日本著名景點之一,據「旅東北」網站介紹,「搭乘八甲田纜車能欣賞八甲田山(八甲田連峰)的雄偉自然景觀,春季的新綠,夏季的高山植物,秋季楓紅,冬季的樹冰等,景色隨季節變換。」居民因此組成反對團體抗爭。
開發案引起媒體報導後,2022年8月,Eurus宣布,排除國家公園區域,同年12月,議會決議否定此開發案。之後經過當地市町村長與縣長的反對,2023年10月,Eurus宣布放棄。
經此事件之後,青森縣擔心類似爭議再起,認為必須制定條例加以防範,於是在2024年5月召開會議討論,同年12月公佈共生條例草案,並於隔年2025年3月通過。此後2000kW以上的太陽能發電所,與500kW以上的風電案場,都是共生條例規範的對象。
最近台灣台東長濱海岸的風電爭議,同樣因為當地的風景優美而備受矚目,像這樣的案例如果一再發生,恐成再生阻力,青森縣後續的治本做法可供參考。
青森縣透過共生條例的分區規範,一來減少紛爭,有益再生能源形象,二來指引開發單位往適合的區域設置,避免投入成本覆水難收,對居民、廠商,與自然環境都好。
原本青森縣對既有的再生能源案場也要徵收再生稅,儘管在再生能源團體反對之後豁免,但未來如果原地翻新或增設仍會徵收。
這反應出當地對於既有案場選址的疑慮。從長期的角度看,再生能源選址最好從一開始就避免環境爭議,否則即便設置時沒有稅賦,也不保證未來地方政府是否回溯收稅。
對屋頂太陽能的優遇
青森縣再生稅對於屋頂(與外壁)太陽能的免稅優惠,呼應了日本政府與民間都希望在財務上鼓勵屋頂太陽能發展的傾向。
日本政府自2024年度開始,對太陽能電力的收購價格增設「屋頂太陽能」的新類別,企圖透過比地面太陽能更好的條件,引導太陽能往沒有環境爭議的屋頂太陽能發展。
民間能源智庫「自然能源財團」在屋頂太陽能的報告裡,對於政府補助的方式給出這樣的建議:「補助沒有把屋頂面積及其狀態考慮進去。裝設太陽能板時,需要考慮屋頂面積與狀態。屋頂面積越大,單位發電成本越低。屋頂又新又能負重,不須要補強工程就能裝設。」
*圖說:日本政府第7次能源基本計劃裡的能源成本比較,商用太陽能在各能源之中最低,住宅用太陽能次低。(來源:經產省)
儘管住宅用的屋頂太陽能成本,比地面型太陽能的價格略高,但根據日本政府最新公佈的第7次能源基本計劃,住宅太陽能的長期均化成本(不含政策經費)為每度電7.6-10.4日圓(上圖),比陸上風電、海上風電、核能(12.5日圓以上)、燃氣(16-21日圓)等都來得便宜,相當具有競爭力,在環境友善的優勢之餘,還兼有經濟優勢。
*圖說:軟體銀行社長孫正義的智庫所規劃日本未來發電佔比。2035年太陽能佔29%,同時零核電;2040年佔35%,同時火電降到5%。(來源:自然能源財團)
在裝設潛力方面,軟體銀行社長孫正義的智庫認為,日本建築太陽能在2035年之前可達159GW,是現狀的5倍。此外,建材(外壁)太陽能、窗戶太陽能、陽台太陽能等跟過去不同的太陽能裝設形式,持續拓展裝設潛力。山不轉路轉,即便在地面受限,明日太陽能仍會升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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